第57章 nbsp; 好人(1 / 2)

雨淅淅沥沥地落下来。

轰——

电闪雷鸣。

血腥味越发的浓郁。

年幼的女孩子孤零零地站在黑漆漆的巷子里,扎着两个马尾辩,穿着被撕裂的花裙子,光着脚站在地上。

满身的血污连雨水都冲刷不掉。

她抬起头,幽黑的一双看过来,下滑落一行血泪。

但她没有在哭泣,也没有愤怒。

她是微微歪着脑袋,困『惑』不解地问。

「为什么不救?」

“啪嗒。”

一声轻响,白光燃尽了沉郁的暗『色』。

突然亮起的灯光有些刺目。

林见秋从梦中惊醒过来。

“没吧?”大胡子抱着被子站在口,有些担忧地看过来,“做噩梦了吗?”

林见秋恍惚地点了点头,一抬手『摸』到额头上全是冷汗。

微微喘着气,慢慢才回过神来。

“是昨天出什么了吗?”大胡子问道。

“……没什么。”林见秋的声音有些哑,“能是蒙着被子睡觉的,有点透不上气。”

大胡子看着欲言又止。

“昨天……是不是跟叶怀霜去吃饭了?”

林见秋“嗯”了一声,还有些恍惚,问道:“怎么了?”

“……”大胡子把话咽下去,摇了摇头,“没什么。”

刚刚是起来上厕所,正好就听到林见秋这里好像有什么动静。

林见秋做噩梦的时候看起来很压抑,也是走近了才隐约听到对方闭着睛在低声呢喃着什么。

像是“叶”什么。

很含糊的字音,不过就是恰好近有个符合的人名,大胡子才一时想岔过去。

第一反应是不是叶怀霜做了什么对不起林见秋的。

随即又反应过来根本不能。

且不说这两人有没有展到那份上,昨晚林见秋回来的时候还是一切正常,而且叶怀霜看起来也不像是那样的人。

非要说的话,说是叶临云还差不多。

难道林见秋对叶临云还余情未了?

一想到这个能『性』,大胡子都忍不住颤抖了一下。

林见秋看起来就跟这个字搭不上边。

要说惦记叶临云的钱、因为得不到的钱而痛哭流涕的能『性』还要高出那么一丢丢。

大概是听错了吧。

大胡子没有再深想下去。

“那要再睡一会儿吗?现在才四点多,帮把灯关了。”

林见秋点了点头。

大胡子看着的神情,还是有些担心,但看看外面还暗沉的天『色』,迟疑了片刻,还是没有再追问什么。

“别多想了,好好睡一觉吧,也许天亮了就放晴了。”

伸手关了灯。

大胡子的脚步渐渐远去,很快就停了下来,大概是又回去继续睡了。

房间里重归黑暗,一室寂静之中,外面的雨声就变得明显起来。

淅淅沥沥,有零星的雨珠打到窗户上,啪嗒、啪嗒的响。

林见秋盯着窗外发了会儿呆,外面夜『色』已经逐渐褪去,天尽头能微微看到一些光亮了。

伸手按了按眉心,意识渐渐清醒过来。

梦境里的血腥场景没有因此远去,反而所未有的清晰了起来。

一闭上睛,那个满身是血的孩子就会出现在的面,用那样单纯而无辜的语气质问着。

为什么不救?

在穿越之,林见秋曾长久地困溺那个漆黑阴冷的巷子之中。

那个孩子既不是惨死的戴黎安,也不是死里逃生的楠楠。

而是在久远就已经死去的——

林见秋是亲看着她断气的。

没能救她。

林见秋低下头的时候,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的手一直在颤抖,控制不住。

的眸一点点染上沉郁的颜『色』。

已经过去很久了。

林见秋伸手捂住自己的睛,慢慢平复着呼吸。

放在床头上充电的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,屏幕亮了起来,有人发来了新的消息。

林见秋拿起手机看了一,眉头微微皱起。

消息是高警官发来的。

没什么多余的言语,直接附上了一份住户的名单。

林见秋大致翻看了一下,视线在某处多扫了。

迟疑了片刻,翻出了叶怀霜的联系方式。

-

早上七点,案发现场。

一位警察站在厨房的口,看着外面密集的雨幕,不由叹了口气。

“希望凶手还没有来得及把证据丢掉。”

这也是其人的心声。

若是往日天气晴朗也就罢了,这突如其来的一场雨就让调查工作变得困难了起来。

雨水很容易抹销掉很多重要的线索证据。

“明明昨天看天气预报说是阴天,怎么夜里就突然开始下雨了?”年轻的小警察也不由小声嘀咕着,“难不成老天都在帮着凶手吗?”

“说什么呢?”辈瞪了一。

新人缩了缩脖子,意识到这话说得太灭士气,连忙闭上了嘴巴。

其人神情也有些严肃,想了想,又扒拉出句安慰的话。

“也许凶手证据都还藏在这栋楼里呢,不是说监控里一直没有其人出吗?要是能申请搜查住户的家就好了……”

这也是其人的想法。

一晚,受到那户养猫的人家的启发,警方又第一时间重新走访周边的住户,还真的又找到了两个新的监控。

其中一户同样是养猫,主人出差在外,便猫暂时关在了阳台上,监控同样也能照到对面的楼道口。

警方辗转找到了猫主人,费了好一番功夫才监控记录传过来。

监控里显示案发后十四小时内,除了清洁工戴黎安,就再也没有任何外人出那栋楼了。

就连两次外卖都是外卖员停在口,由主人亲自下楼来拿的。

凶手基本上就被锁定在了那栋楼的住户里。

虽然作为凶器的菜刀被留在了受害人家里,但是凶手作案时身上必然沾到了大量的血,衣服、手套、鞋子等等,同样也都是很有利的证物。

那些东西即便被带走,要锁定大致的人选,也很容易被搜查出来。

也有能根本没被带走。

搬出去的住户无论是住在亲戚家还是住在司、酒店,都难免要与外人打交道,在别人皮子底下反而难以处理那些满是血腥气的证物。

如果能够彻底搜查所有住户的家,说不定就能直接找到凶手了。

但目证据还不够充分,楼上楼下近十户住户,范围同样很广,大张旗鼓地搜查既浪费时间,也容易打草惊蛇,引发舆论压力。